国家药监局2023年第153号公告发布的新修订《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已于2024年7月1日正式施行。作为医疗器械经营领域的核心监管文件,新《规范》在《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基础上,深度融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要求,由原九章66条扩容为十章116条,从风险管理、全流程追溯到新业态管理形成全面升级。本文聚焦《规范》关键变化与实践要点,为企业合规转型提供明确指引。
一、修订核心逻辑:锚定主体责任,构建全链条风险防控体系
新《规范》的修订并非简单的条款增补,而是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主线,构建“风险前置、全程可控、追溯可及”的质量管理框架。其核心思路体现在三方面:一是新增“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与改进”章节,将体系建设从“被动合规”转向“主动优化”;二是强化风险管控的精细化,将风险管理维度从“风险类别”升级为“风险程度”,实现精准防控;三是适配行业发展新形态,针对自动售械机、多仓协同、SPD模式等新业态明确监管标准,填补监管空白。
同时,《规范》全面吸收《企业落实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核心要求,通过质量安全会商、关键岗位权责界定等条款,将主体责任细化为可执行、可考核的具体动作,推动企业从“纸面合规”走向“实质合规”。
二、十三项关键变化与企业应对要点
新《规范》的变化覆盖经营全流程,以下从风险管控、追溯体系、业务模式等核心维度,拆解十三项关键关注点及实操建议:
(一)风险管控升级:从“分类管理”到“精准会商”
新《规范》将质量风险管理范围进一步扩大,核心变化体现在质量安全会商机制的明确化:要求企业负责人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质量负责人工作汇报,开展风险会商并形成纪要;明确质量管理部为会商组织实施主体,参会人员需涵盖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及风险涉及部门关键岗位。
应对建议:企业可将风险会商与季度经营会议融合,避免重复工作;由质量管理部牵头梳理季度风险点(如冷链设备故障、UDI追溯异常等),形成问题清单、责任分工及改进措施,确保会议纪要具备可执行性。
(二)唯一标识(UDI):全流程追溯的刚性支撑
《规范》首次明确UDI管理的全流程要求,规定企业需完善计算机系统功能,在首次采购、进货查验、入库、出库、退货等环节实现UDI全程可溯,并关联医保编码参与集采“带码招标、采购、结算”。
应对建议:一是紧盯两个关键赋码节点——2022年6月1日起生产的三类器械已全面赋码,2024年6月1日起103种二类器械(含集采中选、医美相关产品)需完成赋码,首营时务必向上游索取UDI信息并维护至系统;二是严禁供应商与医院间直接借调货,避免UDI追溯链条断裂。

(三)直调管理收紧:限定场景,强化追溯
参照药品GSP标准,《规范》明确直调业务仅允许两类场景:一是灾情、疫情等特殊情况或临床紧急救治需求;二是仅经营《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目录(2023年)》内的大型设备。同时要求直调业务需完成首营前置审核、做实验收记录、出具一式两份随货同行单。
应对建议:建立直调业务专项审批流程,特殊场景下需留存紧急需求证明材料;直调验收需由使用单位与经营企业共同参与,验收记录需双方签字确认,确保流向可溯。
(四)新业态规范:适配多仓、SPD及自动售械机
针对行业发展新趋势,《规范》新增多项适应性条款:
1. 多仓协同:允许企业跨区域设仓或委托第三方物流,构建全国/区域物流网络,需通过信息系统实现多仓库存统一管控;
2. 第三方物流:明确SPD模式属于合法委托范畴,要求第三方物流通过系统区分自营与受托业务,可统一使用出库印章;为医疗机构提供物流服务的企业需参照《规范》执行;
3. 自动售械机:界定为零售场所延伸,要求明确经营主体、规范设置位置与环境,具备售后响应、定期检查机制,销售凭据需完整留存。
(五)人员资质优化:分类施策,兼顾合规与效率
《规范》针对不同品类经营人员资质进行差异化调整,既守住质量底线,又释放零售活力:
- 体外诊断试剂:检验学专业要求放宽,但需3年以上检验岗位工作经历;经营免备案试剂的零售企业可豁免专业要求;
- 植入介入类:将医学相关专业要求聚焦于“采购或销售岗位”,专业范围扩大至基础医学、护理学、药学等;
- 角膜接触镜/助听器:仅对零售企业提出资质要求,批发企业无需额外配备专业人员。

(六)全流程记录管理:电子证照与追溯强化
《规范》明确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书法律效力等同,鼓励企业以电子文件形式留存收货单据等资料。核心要求包括:随货同行单、验收记录等需完整追溯;计算机系统需支持电子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验证;销售单据电子化可参照相关条款执行。
应对建议:升级信息系统,确保电子记录具备防篡改、可追溯功能;建立电子单据与纸质资料的对应关系,关键环节(如首营资质)需留存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七)首营与售后:细节完善,责任延伸
在经营前端与后端,《规范》进一步细化管理要求:
1. 首营管理:委托生产品种需收取受托方资料;向非医疗机构销售时需索取使用需求说明;首营资料可收取复印件或扫描件,无需强制原件;
2. 售后管理:配备专职/兼职售后人员,需经考核合格上岗;售后技术人员纳入健康管理;委托第三方提供售后的,需签订质量协议并考核其保障能力。
(八)红线明确:禁止经营情形与冷链应急强化
《规范》将“未注册备案、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等情形明确列为禁止经营范畴,物流及直调业务需重点核查有效期与合格证明。同时强化冷链管理,要求制定涵盖断电、设备故障等场景的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包含冷库在内的实战演练。
三、企业合规转型核心动作
面对新《规范》的全面升级,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需从“被动整改”转向“主动适配”,核心做好三方面工作:
1. 体系重构:以“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与改进”章节为框架,修订质量手册与程序文件,明确风险会商、UDI管理等新增要求的执行流程;
2. 系统升级:重点完善计算机系统的UDI追溯、多仓协同、电子记录管理功能,确保与业务流程深度融合;
3. 能力建设:开展全员培训,聚焦风险会商、直调管理等新增条款;针对体外诊断试剂、植入介入类等重点品类,优化人员配置与资质管理。
四、结语:以合规升级驱动高质量发展
2023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标志着医疗器械流通监管进入“精细化、全链条、重实效”的新阶段。企业需深刻把握“主体责任”核心要求,将新规条款转化为日常经营的管理习惯,通过风险精准管控、追溯体系完善、新业态规范运营,不仅实现合规达标,更能以质量安全为核心竞争力,在行业高质量发展中占据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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