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ISO14971核心内容:风险分类与管理原则
(一)风险的三大基本类别
无论是使用数学方法还是图示法,ISO14971建议将医疗器械风险等级划分为三个基本类别,各类别基于风险的严重度、发生概率及风险-受益关系明确界定:
1. 不可接受风险:顾名思义,此类风险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具备可接受性,无需额外进行风险-受益分析,需通过技术或管理手段彻底消除或控制至更低等级。
2. 合理可行(ALARP)风险:核心判断依据为“受益补偿原则”,当评价结果证明医疗器械带来的医疗受益能够抵消最终的剩余风险时,该风险即具备可接受性,是医疗器械风险管控中需重点权衡的类别。
3. 广泛可接受风险:这类风险在严重度、发生概率或两者均处于极低水平,大致等同于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常规风险,无需复杂的受益论证即可被普遍接受。
值得注意的是,三个风险等级均隐含“零风险不存在”的核心认知,要求制造商摒弃“绝对安全”的误区,以科学务实的态度开展风险管理。
(二)风险管理的生命周期模型
ISO14971以“生命周期模型”取代了早期仅依赖风险分析的单一方法。该模型强调,产品开发周期中做出的风险估计本质上是“有可靠依据的猜测”,并非一成不变。制造商需根据生产实践、临床反馈等工作经验,持续更新初步风险分析结果,并依据更新后的信息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风险始终维持在可接受等级,实现从产品设计、制造到使用、退市的全周期风险管控。

二、ISO14971的主要变化:强化全流程风险管控
相较于旧版要求或传统风险管理方式,ISO14971在风险管控的系统性、前瞻性与闭环性上实现了显著升级,核心变化体现在以下方面:
1. 明确风险管理计划要求:要求制造商预先制定风险管理计划,其中需包含针对单个风险及“全部剩余风险可接受性”的明确准则,或制定这些准则的核心方针,为风险评价提供统一依据。
2. 风险可接受准则的社会价值导向:判断风险是否可接受的准则,需以当前社会普遍认可的价值观念为基础,而非仅依赖技术参数,确保风险判断与公众认知、伦理规范相契合。
3. 强化全剩余风险评价与记录:在针对单个风险的控制措施实施并验证后,必须对“全部剩余风险”进行专门评价并记录结果,突破了以往仅关注单个风险的局限,防范风险累积效应。
4. 聚焦危害处境的识别:将风险识别的核心从“单一危害”转向“所有危害处境”,即关注危害与环境、使用方式等因素结合形成的风险场景,提升风险识别的全面性。
5. 强制风险-受益分析机制:若依据预设准则判断全部剩余风险不可接受,制造商必须执行风险-受益分析,并将分析过程与结果详细记录,为风险决策提供支撑。
6. 建立生产后信息闭环体系:要求建立专门的系统过程,确保生产后获取的产品安全信息(如不良事件、用户反馈)能够与前期风险管理结果相互印证、补充,实现风险管控的动态优化。

三、选用ISO14971的核心价值:合规与安全保障
制造商主动采用ISO14971标准,本质上是构建全流程风险管控能力的核心举措,其价值体现在合规性与安全性两大维度:
1. 证明风险管控体系完备性:通过符合该标准,企业可证明自身拥有完善的体系,能够有效排除、减少和控制医疗器械在设计、制造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各类风险,彰显产品安全保障能力。
2. 落实产品产后安全监测责任:标准要求的生产后信息管理机制,可证明企业已建立产品上市后的持续监测体系,能够及时响应潜在安全隐患,履行长期安全责任。
3. 契合多国监管与标准协同要求:在全球多数国家,风险管理是医疗器械行业的常规监管要求,且ISO14971是ISO 13485:2003(质量管理体系)、IEC 60601-1 Ed 3(医用电气设备安全)、IEC 62304(医疗器械软件生命周期)等相关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符合该标准是进入国际市场的基础条件。
四、风险控制的核心逻辑:概率、严重度与利益相关方认知
ISO14971明确,风险的核心构成包含两大要素:一是伤害发生的概率(即伤害可能出现的频率),二是伤害的后果(即伤害的严重性)。而利益相关方对风险的承受程度,不仅受这两个核心要素影响,还与各方对风险的认知水平密切相关。
医疗器械的利益相关方涵盖医师、医疗保健组织、政府机构、行业组织、患者及公众等多元主体,各方对风险的诉求与耐受度存在差异,这使得风险判断更具复杂性。作为核心责任主体,制造商需结合“公认技术发展水平”,综合评估风险的概率与严重度,判断风险可接受程度,进而确定医疗器械投放市场用于预定用途是否适宜。
ISO14971为制造商提供了一套标准化程序,涵盖危害判定、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及控制有效性监督等全环节,同时明确:对于特定医疗器械,若其他国际标准规定了专门的风险控制方法,需优先遵循这些专项要求,确保风险管控的专业性与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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