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强超声聚焦的作用:
应强调肿瘤综合性治疗的重要性,高强超声聚焦是综合性治疗手段之一。
根据肿瘤的分期决定高强超声聚焦是根治还是姑息治疗。高强超声聚焦主要作用是使靶区覆盖并有凝固性坏死为代表的改变。此外,高强超声聚焦在降低强度后,可作为放疗、化疗增敏的热疗设备。
2.适应症:
适用于有足够超声通道,机载超声可以测出的靶区。(胃、肾等腹腔肿瘤及子宫肌瘤有待充分的临床研究)。如
四肢,躯干的骨和软组织的肿瘤;
肝脏肿瘤,要求肝脏减少移动及无肋骨障碍;
乳腺肿瘤(建议选择适应症,并进行综合治疗);
3.禁忌症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进行高强超声聚焦治疗:
含气的空腔脏器;
中枢神经系统;
皮肤破溃或有感染;
放疗45GY以上的皮肤;
超声治疗的通道有腔静脉系统栓子;
重要的脏器功能衰竭或生存期估计在3个月之内的患者;
有严重凝血功能障碍或有明确出血倾向的患者。
4.操作方法及程序
4.1 术前检查:超声通道适宜治疗要求,消除强反射界面。设备运转情况。如果使用脱气水,则应有明确指标要求。进行皮肤准备。检查治疗同意书。
4.2 定位、固定治疗体位及监控方法
4.2.1综合影像学结果确定靶区。
4.2.2在超声指引下参考影像学结果,勾划靶区。
4.2.3在超声指引下实施治疗,监控靶区范围的覆盖,灰阶改变及治疗区反应,靶运动轨迹及范围,给予的剂量及剂量调节。各制造厂商应制定自己设备的靶区灰阶量化标准。
4.3 治疗范围(靶区)及治疗参数确定。
4.4 监视治疗过程:患者体位;焦点实时监测(灰度改变),防止脱靶;患者一般情况;麻醉患者应不断交谈,防止意外;麻醉患者必须监视生命体征。
4.5治疗结束,检查患者在治疗中的反应,交待医嘱。
5.注意事项
5.1 使用机器前,由制造厂商对操作者进行培训,考试合格后给予该设备上岗证。如需更换使用者,应重新培训,核发上岗证。
5.2 操作者应熟悉说明书及设备操作规程,会故障排除,患者治疗监测及应急反应处理。
5.3 遵守操作规程,治疗应有详细记录。记录应妥善保存。
5.4 治疗设备应定期保养(保养期限和内容,如剂量等)。